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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以网络购物为名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某。李某某谎称公司有海外代购业务,承诺高收益低风险,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后李某某以'客服'名义要求下载指定APP,张某某发现平台无实际交易记录且无法联系对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失职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与张某某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公司质疑视频真实性并申请案件串并调查。经审查李某某工作证件与公司文件,仲裁委认定其行为构成职务关联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企业应规范员工行为管理;个人转账前应核实交易资质,警惕虚拟币等新型诈骗手段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