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因网络购物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政府内部优惠采购'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购买某品牌手机。实际交易中,张某某发现该手机系虚假商品信息,平台未提供真实交易凭证,且收款方账户为个人账户。张某某在发现被骗后未立即报警,而是通过平台客服协商未果后才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辩称已尽到审核义务,且交易属个人行为。双方争议核心为平台是否对虚假购物场景存在监管过失及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其曾多次要求李某出示采购文件,但均被拒绝。平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仲裁庭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作为关键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高收益诱导陷阱。发现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错过最佳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