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纠纷诉至仲裁委,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李某。对方以直播带货为由,诱导张某某投资虚拟商品采购,承诺高额返利。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该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使用虚假APP伪造交易数据,资金被快速转移且平台账户被冻结,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且自愿参与直播带货活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业务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场景、伪造身份资质等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驳回其他过高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网络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资质,避免向陌生账户转账。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民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