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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通'APP进行虚拟货币投资。张某某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参与投资,初期获得少量返利后无法提现。平台客服以系统升级为由要求继续充值,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李某及公司员工王某被查实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侵占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投资行为系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协议。双方对是否存在还款意愿及证据证明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APP界面截图;公司仅出示员工王某的岗位说明书。仲裁员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异常活跃,王某承认曾协助推广投资项目。经质证,聊天记录中多次出现公司内部话术模板。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陷阱,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企业应规范营销行为,避免参与或默许虚假宣传。投资者需核实平台资质,切勿轻信'低风险高收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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