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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QQ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QQ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需求与公司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公司组织的线下活动中,被自称贷款专员的QQ好友以学历提升为由骗取信任。对方要求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并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在未核实账户真实性情况下支付3.5万元。后发现收款账户并非公司官方账户,多次要求退款遭拒,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核实账户信息的欺诈行为;公司则称该交易为个人私下操作,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支付凭证及活动宣传单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承认活动期间曾使用非官方账户收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账户审核义务及误导性宣传,裁决返还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收款账户使用,警惕线下活动中虚假贷款宣传陷阱。消费者需核实交易主体资质,保留支付记录及沟通证据,遭遇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