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虚假培训骗局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婚恋平台虚假培训骗局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培训骗局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涉及虚拟币转账及退款理赔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某国际认证课程为诱饵,承诺可协助办理退款理赔。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课程费转入虚拟币账户后,李某要求提供身份证号及验证码以'激活账户',后以'公检法调查'为由要求其配合转账,最终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培训机构虚构培训资质并伪造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虚拟币交易属自愿行为,且已提供部分课程服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投诉证据,公司仅提供所谓'课程资料'。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虚拟币流转路径,且其宣传内容与工商登记信息严重不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课程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机构资质,警惕虚拟币转账陷阱。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