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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骗学生投资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政府骗学生投资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教育培训及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触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被诱导下载名为'智慧教育平台'的虚假APP。该APP以政府背景为噱头,承诺高额回报,诱骗张某某投入约3.5万元进行教育投资理财。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且其提供的收款账户实为第三方个人账户,资金流向不明。期间公司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后再转账至指定账户,导致张某某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张某某承担网贷提现损失。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平台交易合法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供完整资金流向证据及平台虚假宣传截图。公司虽提交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操作流程,确认其与正规教育平台存在显著差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停止使用虚假APP,退还投资本金2.8万元,对网贷提现部分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注意核实机构资质及平台真实性,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投资理财需谨慎核实资金流向,避免通过第三方账户操作。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