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误信虚假购物被诈骗3.5万元

老人误信虚假购物被诈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虚假购物被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一起针对老年人的精准信息诈骗纠纷,当事人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后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看到'高息贷款兼职'广告,联系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需支付'安全账户'费用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存在虚假购物链接,且李某提供的所谓贷款信息均为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确认李某为诈骗分子,但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平台信息进行有效审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则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不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证据灭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公司存在信息审核瑕疵,但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影响证据完整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用人单位需强化平台信息审核义务,同时提醒公众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发现受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