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APP已被下架,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管理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68岁的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身份的骗子,且涉案APP已因违规被下架,公司未及时处理资金冻结问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已设置实名认证且诈骗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供平台使用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下架时间与资金转移时间的关联性,确认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书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用户身份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责令平台返还部分款项,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提醒老年群体警惕婚恋平台新型诈骗手段,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及时报警。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遇异常交易要主动冻结账户。第三方支付机构也需配合司法机关追查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