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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培训退费骗局:冒充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

【标题】网络培训退费骗局:冒充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投资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在线教育培训业务,因涉嫌虚构退费流程骗取资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投资课程时,被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以'培训退费'为名添加好友。李某通过伪造APP截图展示虚假交易记录,声称可协助办理退费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在收到首批2000元返利后,按指示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但后续账户异常无法提现,APP内交易记录消失,最终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投资老师的李某以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提供的APP截图系伪造,否认存在虚假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及资金流向说明。仲裁员经审查认定存在虚构退费场景、伪造交易证据等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先返利后充值'套路,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遭遇资金异常冻结时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与诈骗分子纠缠资金往来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