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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婚恋平台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大学生婚恋平台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缴纳医疗养老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平台私信进行虚假身份核实,随后以'低价商品抵扣费用'为借口,要求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期间李某伪造公司文件,通过短信截图营造虚假交易场景,最终导致张某某被骗取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已封停涉案账号,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已被封停,要求张某某补充转账凭证。经质证,李某伪造的公司文件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信息存在明显矛盾,平台方未能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安全法》第41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信息审核,用户应警惕'医疗养老'等敏感领域骗局。遭遇诈骗后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索虚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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