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领导扫码收款被仲裁追责

冒充领导扫码收款被仲裁追责

【标题】冒充领导扫码收款被仲裁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接到自称公司高管的电话,称需通过二维码支付3.5万元用于办理征信修复及考试包过服务。张某某按指示扫码付款至第三方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与公司无关,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涉案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自行操作,且未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否认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虚假服务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未体现诈骗行为。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经营行为,但需核实款项性质。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退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精准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业务流程,警惕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的伪装式诈骗;劳动者需核实付款账户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