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冒充证书代办骗取费用案
【标题】某科技公司冒充证书代办骗取费用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退还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对方以能办理教育类证书为由要求缴纳培训费。张某某在网贷提现后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未提供承诺的证书服务且账号被封停。张某某报警后,警方认定该公司存在冒充教育机构实施诈骗的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证书代办资质,通过微信诱导其缴纳费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服务,且已按约定提供课程资料,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鉴定APP截图来源,确认其与公司官方账号关联性,结合网贷提现记录认定存在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部分费用共计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警惕'证书代办'类诈骗,建议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电子证据需通过技术手段验证真实性,且需注意证据链完整性。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