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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婚恋对象虚构代购诈骗3.5万元被判刑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虚构代购诈骗3.5万元被判刑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APP结识自称海外代购的李某。李某以虚假平台资质为诱饵,通过QQ向张某某推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购服务。在取得信任后,李某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实际无代购资质,且涉案APP已于2024年7月被下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婚恋对象虚构代购平台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配合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短信截图,认定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及平台信息实施欺诈。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真实性,亦未履行对合作方资质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诈骗温床,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强化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冻结资金。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通过司法途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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