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要求退款胜诉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要求退款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北京市的在线教育平台。案由涉及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缴纳费用后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老年健康知识课程时,被客服人员以'金融机构合作项目'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智学通'APP。该APP界面仿冒教育部门官网,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3.5万元培训费,并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协议。后张某某发现APP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强制下架,且无法获取任何培训资料或证书,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APP下架系第三方原因,且已履行合同约定的课程服务。争议焦点在于APP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电子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合同协议及APP下架公告。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合作函件。仲裁员通过比对教育部门备案信息,确认该公司未取得正规教育培训资质,且APP运营主体与合同签署主体不一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平台服务费1500元,共计3.65万元。认定公司通过伪造公共服务场景实施诈骗,但张某某未核实平台真实性存在一定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条款。同时参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对虚假宣传的界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群体需警惕'公共服务+教育培训'复合型诈骗套路。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机构资质,避免使用非正规支付方式。电子数据固定要注重证据链完整性,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通知等,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证据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