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身份欺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其在电商平台充值3.5万元。后李某突然声称'公检法已介入调查',要求通过虚假代购订单进行资金多级拆分转移。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现金交付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通过伪造监控视频伪造交易场景。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冒充公检法人员及资金转移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提供'监控视频'证明交易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伪造的监控视频。仲裁员调取电商平台流水发现资金快速转移痕迹,认定公司存在协助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充值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公共服务场景的复合型诈骗,应留存多平台交易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资金多级拆分及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