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遇虚假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虚假培训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教育培训项目诱导,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引发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课程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保过班'广告吸引。客服以中奖名义诱导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提现3.5万元,随后以'公检法调查'为由要求进行屏幕共享操作,谎称需转账至安全账户配合调查。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系虚假平台,资金流向无法追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APP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诈骗过程,公司仅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委要求对资金流向进行技术核查,确认涉案账户与公司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欺诈行为,判决返还张某某2.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网购时警惕'中奖''公检法'话术诱导,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因配合操作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