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女子遭虚假培训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遭虚假培训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对方以教育培训为由诱导其参与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教育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学资质,以'教育补贴政策'为噱头,声称可为张某某提供教育培训返佣机会。通过伪造合作协议,诱导张某某在婚恋平台外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培训费,期间要求其配合屏幕共享操作并线下见面核实信息,后以'政策调整'为由拒绝返款,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脱离平台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应属民事纠纷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二维码转账凭证、屏幕共享截图及线下见面录音证据,认定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未能出示任何服务协议或资金监管证明,对关键事实回避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行为构成刑事诈骗,裁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对虚假交易场景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教育、投资为名的诈骗陷阱,保存所有交易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被骗后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自行脱离平台交易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