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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付款遭遇虚假机构诈骗案

【标题】扫码付款遭遇虚假机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政府认证教育培训项目',对方自称工作人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通过二维码支付3.5万元课程费用至虚拟币账户。付款后发现该机构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无法提供正规培训服务,遂要求退款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事实、伪造培训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用户自愿扫码付款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截图、二维码收款记录及虚拟币资金流向证明。公司未能出示合作协议及资质文件,仲裁委要求其说明资金去向,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合作'等虚假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办学许可。通过虚拟币付款存在资金流向追踪困难,建议优先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