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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监管失职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以征信修复为名诱导。对方通过电话和短信多次联系,伪造招聘流程要求提供验证码,最终以支付培训费名义骗取3.5万元。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分拆转出,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及诈骗者构成共同侵权,要求返还资金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尽到基础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某账号异常,审查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提交的审核记录被证实存在漏洞,仲裁委要求其提供完整风控日志但未获配合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尽核实义务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建议开通双重验证功能。遭遇类似骗局需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电子证据,避免因过失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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