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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地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银行客服人员的账号,对方谎称其征信异常需立即处理。在取得信任后,诱导张某某点击伪造的征信修复网站,以缴纳保证金名义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诈骗分子通过银行卡将资金转至境外,并伪造线下购物订单截图企图掩盖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监管失职,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与企业无直接关联,且已配合警方冻结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QQ聊天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证明已预警。经核查,公司APP存在异常交易数据未及时处理的漏洞,且客服培训记录显示存在诱导转账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约2.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5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金融机构未尽审慎义务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需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机构应加强客户信息核验,平台方需完善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发现可疑行为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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