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账户遭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领导身份骗取虚拟币转账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网购平台购买课程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通过QQ冒充公司高管,谎称需缴纳跨境培训费用及证书代办保证金。对方以账户冻结为威胁,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且未履行培训义务;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转账系个人行为且未收到款项,不存在履约能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平台数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截图及虚拟币转账记录,公司承认曾使用公司名义但否认与张某某存在关联。仲裁员结合资金流转路径及平台风控记录,认定存在利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的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款项因无法证明具体用途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实施的精准诈骗,应通过多方验证身份真实性。涉及跨境资金时需特别注意虚拟币平台的合规性,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