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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APP精准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APP精准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网购平台看到标价约3.5万元的奢侈品,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下单。在支付过程中,平台弹出第三方支付界面,诱导其下载名为'某金融安全中心'的虚假APP。该APP伪装成金融机构官方软件,以账户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信息和人脸识别数据。张某某按指示转账2000元后,账户被冻结,遂向平台客服求助,发现系诈骗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其遭受精准诈骗;公司辩称APP系第三方独立开发,自身仅提供技术支撑,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对平台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虚假APP界面截图、与客服人员的短信往来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主张免责。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注册信息与平台主体的关联性,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1500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认定平台运营方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存在过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第三方审核机制,用户需警惕'账户异常'等话术诱导。遭遇精准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短信截图锁定诈骗分子身份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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