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培训费获赔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培训费获赔
【基本信息】原告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告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被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男子以'可代办权威证书'为由骗取信任。该男子通过线下见面方式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培训费,承诺可提升征信等级。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告存在冒充领导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并赔偿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劳动关系,认为系个人自主交易行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现金交付凭证及招聘平台对话记录。该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认证材料及合同文本,对证据真实性未提出有效反驳。仲裁员结合APP截图中的虚假公司信息及线下接触细节,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张某某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5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证据规则,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警惕'证书代办''征信修复'类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资金往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