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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HR诈骗3.5万元未遂案

【标题】婚恋平台假HR诈骗3.5万元未遂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平台遭遇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行为,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平台责任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用户以高薪招聘为诱饵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对方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诱导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培训费,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并失联。平台虽发现异常账号但未及时封停,导致张某某在发现受骗后因超过报案时效无法有效追查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平台方则称已按规管理账号,且诈骗行为系个人实施。双方对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二维码收款的平台监管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结合平台方提交的账号管理日志进行审查。平台方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未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其已采取技术手段拦截异常交易。仲裁员重点核查了平台对涉案账号的风控响应时间与措施。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无法追回全部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需警惕高薪招聘陷阱,重要交易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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