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

待业人员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官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课程时,被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账号添加好友。对方以'教育补贴'为名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声称可返还部分资金。期间对方通过伪造文件和虚假承诺,诱导张某某多次转账,后以'账户异常'为由拒绝退款,实际该收款账户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的空壳公司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账户管理失职,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审核义务,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信息比对结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账户合法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实名认证记录及平台客服出具的异常交易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回张某某约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条款,结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保存完整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完善账户实名认证机制,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冻结并报警。遭遇'先返小利'套路需提高警惕,避免陷入连环诈骗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