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遭某科技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退休人员遭某科技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因医疗养老需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虚拟币代购,后因账户异常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养老机构参加活动时,被工作人员推荐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币代购服务。对方以医疗养老优惠为由诱导其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此后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电话,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解冻账户,通话中使用了张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诈骗,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代购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业务为合法投资渠道,且张某某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截图,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合作协议。庭审中公司承认未核实张某某身份即开通虚拟币服务,但主张其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业务场景、冒用身份实施精准诈骗的行为,裁决其赔偿张某某3.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4条
【分析启示】警惕虚拟币通道诈骗陷阱,核实平台资质与业务真实性。遭遇精准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提供验证码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