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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市民中奖诈骗案微信转账难追回

【标题】老年市民中奖诈骗案微信转账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陌生电话称其中奖需缴纳手续费,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3.5万元参与'教育培训中奖'活动,后发现该机构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兑现承诺,遂于2024年11月向警方报案,但因未及时保留关键证据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奖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履行服务,要求驳回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平台投诉截图,结合公司无法出示办学许可证和培训合同,认定其存在虚构资质行为。公司虽提交部分业务记录,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真实服务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行为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中奖'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通讯记录,避免通过私下转账脱离平台监管。维权时需注意证据时效性,及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