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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官员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官员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单位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能安排高薪工作为由推荐其参加某教育培训机构课程。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分三次现金交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许可,李某实为虚构身份,且平台存在伪造学员反馈等虚假宣传内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平台用户自主交易,公司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异常活跃,核查银行流水发现收款账户与公司登记不符。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在平台直播时使用伪造证件,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及交易合同文本。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虚假承诺,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