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包过承诺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包过承诺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微信。对方冒充其大学导师身份,称可提供内部考试包过服务,要求先支付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因急于考证,按指示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将钱款转给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某。后发现该人员身份造假且公司从未开展相关业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已将费用转交给第三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核实其冒充导师身份的关键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流向及业务真实性,且承认未核实收款人资质。仲裁员依据《刑法》第266条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未实际发生的3.5万元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包过'等承诺陷阱。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