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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中奖诱导网贷提现诈骗案

【标题】虚假中奖诱导网贷提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非法获取约3.5万元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培训平台报名课程。客服以'中奖通知'为由要求其点击不明链接提现网贷,谎称需支付'保证金'才能领取奖品。张某某按指示从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实为虚假培训机构,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冒充员工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的因果关系认定及公司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被诱导操作。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虚假宣传主张。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约2.8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培训机构以中奖为名诱导操作,应核实资质与合同条款。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电子数据,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截图作为证据。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维权。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