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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虚假购物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虚假购物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网络购物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男子。对方以刷单返利为由,诱导其通过QQ联系所谓'财务主管',要求以信用卡支付方式向多个账户分批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交易记录,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最终发现系诈骗团伙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参与诈骗并导致其损失,公司否认员工涉案行为,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对冒充客服的诈骗行为存在管理责任,以及资金拆分转账是否构成职务侵占或民事赔偿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交易截图、信用卡流水及报警回执。公司提出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合同且操作存在自主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转账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认定企业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民事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司法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手段,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截图完整性。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验证机制,对异常转账操作建立预警系统,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网络购物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