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教育培训诈骗提现受阻维权
【标题】张某某教育培训诈骗提现受阻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关注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快速拿证'广告,声称可代办行业资格证书且无风险。该团伙以高收益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无法提供证书办理进度,要求提现时遭遇系统故障,客服失联。经调查,该公司线下门店已人去楼空,相关社交平台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培训业务,称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于自身责任,承诺可协助办理但需额外支付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门店照片作为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能说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与注册信息不符,且存在诱导转账行为。经调解未果,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认定该公司虚构资质、设置虚假承诺构成诈骗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零风险'培训骗局,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维权时注意收集证据链,证明对方存在欺诈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