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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学生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学生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修复,可操作'政府内部渠道'。在取得信任后,李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要求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多次以'保证金''手续费'等名义催促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境外账户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分子,遂向平台投诉并保留全部通话记录、聊天截图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赔偿损失;平台方辩称交易通过个人二维码完成,属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公示免责条款。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存在审核失职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录音、平台客服对话记录、二维码收款截图及银行流水。平台方质疑通话记录真实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及交易监控缺失的证据,认定其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责任,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支持返还张某某转账金额的70%。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规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警惕'征信修复''政府渠道'等话术陷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及资金流向监控机制,用户需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跨境资金流转更易成为诈骗工具,切勿向境外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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