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婚恋对象诈骗虚拟币 起诉索赔遭拒
【标题】待业人员遭婚恋对象诈骗虚拟币 起诉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技术总监的李某。李某以能安排高薪工作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加入其虚构的'区块链培训项目',声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款项转至李某提供的个人账户,后发现该账户频繁异常转账且无法联系,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调查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多起类似交易记录,但未留存完整交易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高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款项系与李某个人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否认存在诈骗行为。核心争议在于李某是否具有公司授权、转账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及证据链完整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提交了李某离职证明及内部通讯记录。针对虚拟币转账的电子证据,仲裁员要求申请司法鉴定,但因张某某无法提供原始载体导致鉴定失败。庭审中双方就李某身份真实性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能提供完整证据证明资金流向及损失金额,酌情支持其2万元损失主张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交友需警惕'培训就业'类诈骗套路,建议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待业人员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转账要求保持警惕,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