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虚假代购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虚假代购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代购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名义推销进口商品,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定金。期间李某多次以'公检法部门核查'为由要求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并声称需线下见面办理手续。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对方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代理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部分退款,否认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支付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李某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承认未对员工开展相关培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需警惕虚假代购陷阱,老年人应避免通过虚拟币通道付款。遭遇'公检法'名义催款时,应立即核查官方渠道信息,保留所有交易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