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虚假代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代购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海外代购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声称可代购进口保健品。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定金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并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支付尾款。后张某某发现对方提供的代购网站截图系伪造,且李某微信账号被冻结,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平台工作人员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确认其为团伙成员之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与企业无关。双方对交易性质和责任归属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异常,要求公司提供代购资质证明。公司无法出示有效营业执照,且转账记录显示资金已转入第三方账户。仲裁员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和网站截图,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分析启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代购陷阱,应核实商家资质并保留支付凭证。平台应对异常账号及时预警,企业需规范广告宣传避免诱导性表述。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败诉。